公司召开劳资双方集体合同协商会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维护、保障员工权益的作用,610日,公司工会组织企业劳资双方代表对集体合同进行协商。

经公司董事长顾越峰授权,公司总裁安文佑、副总裁尤思福作为资方代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洪斌作为劳方代表,双方就20条修订意见进行逐一审核,并就产假、女职工健康体检、生育保险等提出协商意见。

经过讨论和解释,双方就修订意见达成一致见,并将在职代会上完成三大合同的重新签订。

公司工会、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法律事务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根据集体协商制度要求,今年公司《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需要重新签订。从3月份开始,公司工会通过各基层工会向全体员工收集修订意见,经过分类汇总后与工会会员代表充分讨论,形成初步修订意见。随后,公司工会与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形成修订意见。(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