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
为了取得良好的环保效益,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是环保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从福建炼油乙烯项目获得国家批准正式立项起,到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查、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开工试车、生产考核,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我公司都非常重视“三同时”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切实予以落实。因而,我公司的环保投资十分巨大。其中,福建炼油乙烯项目的环保投资达到23.83亿元,为做好环境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
环境本底调查
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福建联合石化委托国际知名的环境咨询公司对厂区与新征地进行了“环境本底调查”,充分了解现有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环境本底调查体现了福建联合石化希望在施工和运营阶段与社区共同努力充分考虑社区所关心问题的决心、期望与地方政府和群众建立良好而和谐关系的愿望,同时也使福建联合石化充分了解了企业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可能对周边社会带来的影响,从而为福建联合石化社会影响管理及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较为客观的依据。